高力板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高力板镇位于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南部,是一个既美丽而又富饶的草原城镇,也是蒙汉等多民族团结乐居,平静祥和而又朝气蓬勃的城镇。高力板”是蒙古语“高林拜兴”的谐音音译,“高力板”在蒙古语中没有任何意义,但汉语这一叫法已约定俗成,故沿用至今。“高林拜兴”蒙古语意为河岸边(霍林郭勒河)房子。高力板镇位于科右中旗南部,霍林郭勒河下游。东与吉林省通榆县交界,西与通辽市扎鲁特旗毗邻,北与巴彦呼舒镇、新佳木苏木、代钦塔拉苏木接壤,南与巴彦淖尔苏木和巴彦茫哈苏木相接,距旗所在地巴彦呼舒镇37公里处。全镇辖22个嘎查(69个自然屯)、3个居委会,2016年共有7377户28403人口。全镇总土地面积1061.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33万亩、草牧场87万亩、林地12万亩。高力板镇是历史悠久的古老而又年轻的镇。说古老是因为高力板镇始建于1957年,原为科右中旗政府所在地。说年轻是因为于2001年,毗邻的原义和道卜苏木和巴仁太本苏木撤并到高力板镇,使高力板镇成为兴安盟内辖区面积最大的新镇。2008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确认高力板镇为革命老区。高力板镇是科右中旗南部能源和交通中心,镇内电力、交通、通讯发达。全镇有1所变电所、2所电管站;111国道南北贯通,巴彦呼舒镇至通榆县公路横穿11个嘎查,交通四通八达,区域优势明显,由巴彦呼舒镇通向吉林省、通辽市和南部苏木镇的必经之路;联通、移动和网通公司信号覆盖全镇,2所邮政支局;全镇有3处加油站;辖区内有自来水服务站、有线服务站、运营站、气象站、道班、交警、地税所、国税所、工商所、土地分局、信用社等部门。村屯通电率达到100%,电视覆盖率99%,95%的农牧户有手机、固定电话等通讯设备。高力板镇是科右中旗南部商业中心,市场繁华。镇区内有高力板制酒有限责任公司、科右中旗泓时粮油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两家民营企业。